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首页 > 正文

关于重申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时间:2010-01-12 作者: 浏览量:

各校区、教学点:

近期来,武汉地区持续低温,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饮水、用水现象呈上升趋势,安全隐患突增。为认真贯彻校保[2009]1号文件(关于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的通知)精神,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请你们以对学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开水供应以及生活用水的后勤保障,加大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学生守则”第四章第十二条“严禁违章用水、用电,学生不得从消防栓取水,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及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之规定。与此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政策宣传,防止激化矛盾,对不知情和初犯者,本着教育为先,劝其妥善收藏或代为保管的办法,对屡教不改者,将严格按规定予以没收。以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武汉工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O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