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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工程大学2009年自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0-03-30 作者: 浏览量:

各校区(教学点):

为了总结2009年度我校自考全面工作,促进我校今年自考各项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经继教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对在2009年度自考工作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推荐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条件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2009年自考工作的基础上,按条件认真推荐并将名单及相关总结材料于4月1日前报自考中心。

一、 先进集体条件:

1、校区(教学点)领导重视自考工作,自考工作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人员职责分明。

2、在2009年自考的招生、学生思政、助学、考务、评卷工作中,积极主动承担任务,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成绩突出。

3、在2009年各种自考工作中,无差错和教学事故。无负面反映。

先进集体名额:3个(由继教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 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热爱自考工作,有高度责任感,熟悉自考工作业务。

2、严格执行各种自考规章制度,工作细致、认真、无差错。

3、在2009年自考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我校自考工作水平的提高。

先进个人名额:17名(由各校区推荐)

(1) 继续教育学院:3名

(2) 吴家湾校区:2名

(3)卓刀泉校区:2名

(4)西北区校区:2名

(5)马房山校区:1名

(6)轻工职院(教学点):1名

(7)管理学院(教学点):1名

(8)流芳(教学点):1名

(9)计算机学院(教学点):1名

(10)法商学院(教学点):1名

(11)虎泉(教学点):1名

(12)南湖校区:1名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