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部门):
《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不担当 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5月10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自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
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开展不担当 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聚焦影响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全校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促进工作效能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在全校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
组长:程幼金 王存文
副组长:徐 慢 张彦铎 陈再平张文学 陆培祥
成员:李志旭 丁一刚 刘炳春 路海华 吕容涛 严 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三、治理范围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重点是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四、治理重点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服务不到位,教职工反映强烈未及时纠正。
5.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履职尽责不力,落实校党委、校行政部署要求不到位,执行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决议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以及博士点申报、本科审核评估等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6.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五、任务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1.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举报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或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列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清单要具体到人、事、每个项目,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分别于5月25日、7月7日、9月15日前将2017年自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见附件)和阶段情况总结,学院(部)须经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情况报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抽查督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同时,发现和搜集一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问题查处、校园网曝光等方式强化督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
3.整改问责。要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严肃给予通报、诫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要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效能问题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学院(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
2.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对职能部门、服务窗口,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
3.强化舆论监督。通过在校园张贴、网站公示等方式,公布学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举报受理方式。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发现、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零报告的,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查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严格督导问责。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评议的作用,全面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对抽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坚持自查从宽原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专项治理中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治理中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反映问题渠道
学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879053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举报邮箱:bddbzw@wit.edu.cn。
邮寄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组织人事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