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培训

物流师

时间:2012-05-17 作者: 浏览量:

物流师

证书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本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申报条件:

一、助理物流师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大专以上(含在读)学历,经本职业助理电子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二、物流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者;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培训内容: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技能操

培训师资:由我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

报名时间:常年招生,分期开班。

考试时间:每年5月中旬、11月中旬

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二级需工作证明原件2份(要求有单位公章)。

收费标准:

1、助理物流师:600元;

2、物流师:900元(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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