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2-02-28 作者: 浏览量:

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经过近五十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化工为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2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5000人,其中研究生5000余人、本科生近20000人。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1个国内“一流学科”,4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2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等1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52人,其中专任教师1325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43人,副高级职称619人,高级职称占比65.0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8.6%。有博士生导师93人,硕士生导师958人。有双聘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0余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有湖北省 “楚天学者”计划等 人才100余人,湖北省教学名师3人,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27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政府津贴,二级教授19人,三级教授36人。形成了一支以国家级人才为龙头、“楚天学者”特聘教授为中坚、各类正副教授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

三、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1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68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6个新申报认证专业得到教育部受理。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 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 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四、科研成果

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307项,其中原973计划、原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351项,省部、市级项目1352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 成果奖14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 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 技奖励123项。获专利授权1602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6295篇。2016-2020年,科研入账经费共计6.39亿元,科研经费增 幅居省属高校前列。专注于高等教育数据研究的第三方机构青塔根据2018年-2020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对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 转化合同金额进行了汇总统计,学校2019年以2.03亿元合同金额位 居排行榜第77位。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2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 冠军。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 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五、合作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40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 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学校成立有130余家大中型 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41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校与宜昌、十堰、黄冈、鄂州、荆门、潜江, 重庆长寿区,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等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近年来,学校主办或承办了中国矿物加工大会、国际矿业学术论坛、WILEY-黄鹤楼先进纳米材料高端论坛、电气与自动化控制国际学术会议、第十一届SPIE多谱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国际学术会议、第一届国际磷资源开发学术研讨会、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武汉论坛之化工论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冶金与矿业领域在研项目交流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化学工程青年科学家学科发展前沿研讨会、第五届全国微波化学会议、全国制药工程专业研讨会、全国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等高层次学术会议。

六、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按照“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化工行业”的服务面向,树立“全面成长、 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以“三实一创”(实训、实验、实习、创新)为核心的“两型两化”(创新型、复合型、工程化、国际 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 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 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的毕业 生,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 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10项,国家级奖232项、省部级奖项593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率接近60%。

武汉工程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报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以具体通知为准)。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请务必如实填写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后期课程及论文不能通过,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后果,且学校有权对相关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学位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202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学费标准

学费:24000元。(最终以物价局审议为准)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同等学力申请学科所在学院为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

(二)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未能最终完成学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本科专业与申硕专业原则需一致或相关,文史科专业原则上不得申报理工专业。

四、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培养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代码:10490

地址:湖北武汉洪山区雄楚大道693号行政楼605室

邮编:430073

网址:http://ae.wit.edu.cn/

电话:027-87193632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