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鄂自考【2019】4号文,现将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
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的,请于3月24日前反馈给辅导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