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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培训
2016-03-17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培训

培训背景: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把“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摆在了战略位置,环境保护部下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对当前人员知识结构存在问题、环保专业人员所占比例提出了新要求。环境监察作为实现环保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环境安全的重要执行者,加强环境标准化建设,特别是基层监察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加强环境监察人才工程建设是确保环境执法队伍切实履行环境监察职能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和做好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基础。

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且具有大专以上非环保专业学历的人员。

培训内容:

环境形势专题报告、环境法律法规务实、排污收费、污染源监察、环境风险应急处置、环境监测、污水处理现场监察、职业风险防范、党风廉政教育、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等相关技术原理、信访投诉与处理、应用实例的剖析等。

培训目标:

针对湖北行业分布特点和全省环境监察队伍实情,人才工程实施将分层次、分区(县)域、分行业进行,力争所有参训监察员能确定至少一个行业进行重点培养,使之成为该行业的行家里手。通过人才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环境监察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使环境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趋合理。

培训安排:

由武汉工程大学统一安排参训学员食宿并集中脱产学习,分六期举办,每期脱产学习2-3个月。

证书简介:

凡按学制时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思想品德和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监察总队)和武汉工程大学联合颁发结业证书,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视为具备环保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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