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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院召开自考工作会议
2012-04-09  

为解决职教学院2011年年会提出的有关问题,落实2012年自学考试招生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规范,3月27日下午,职教院自考工作会议在东区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职教学 院院长路海华主持,职教学院全体院领导、自考各校区(教学点)、院办公室和自考中心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院长路海华从规范管理、统一办学口径对各校区(教学点)提出了四点要求:一、各校区要注重在校生的课堂教学环节,尤其要加强毕业班的教学管理;二、要在自考学生的考试纪律、毕业答辩、学生安全及毕业生档案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三、规范办学:1、要依据协议办学。2、要按照国家规定办学。3、要统一口径办学,从2011年起所有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必须在武汉工程大学(东区)继续教育学院,其他任何单位都不能擅自招生办学。4、招生宣传要规范。5、学生退学退费要规范;四、杜绝乱收费,各校区必须按时上缴管理费。

党委书记艾军布置了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聂绪学就招生简章的统一印制、学生安全、学生人数清理、退学、违纪、表彰、学生党员发展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副院长欧阳琼就期中教学检查、4月份自考考前应考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在校学习四年期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解读。

会上,各校区(教学点)负责人就《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在校学习四年期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并表示会严格按照学院提出的要求规范办学,将学校自考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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